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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教資料庫有記錄嗎

發布時間: 2022-09-03 03:08:33

① 被勞教人員的檔案里有記錄嗎

記錄有,但不是前科,屬人民內部矛盾……

② 勞動教養二年的檔案記錄跟著一輩子嗎,只要公安派出所打開檔案就能看見嗎

只要警察在公安系統內網輸入你的身份證號,所有信息都會顯現,有一次我去派出所報案,做筆錄時輸入我的身份證號後,顯示有一條信息,我住過的酒店發生警情,經排查,排除我的嫌疑(是我們單位組織的一次活動入住的一家酒店)。排除嫌疑的記錄都有,處罰的記錄就更全了。

③ 勞教記錄派出所里能查出來嗎

法律分析:被勞教過的人在公安機關的資料庫有記錄,派出所里是能查出來的。

法律依據:《關於建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的意見》 第二條 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的主要內容:

(一) 建立犯罪人員信息庫 :為加強對犯罪人員信息的有效管理,依託政法機關現有網路和資源,由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檢察院、司法行政機關分別建立有關記錄信息庫,並實現互聯互通,待條件成熟後建立全國統一的犯罪信息庫。 犯罪人員信息登記機關錄入的信息應當包括以下內容:犯罪人員的基本情況、檢察機關(自訴人)和審判機關的名稱、判決書編號、判決確定日期、罪名、所判處刑罰以及刑罰執行情況等。

(二) 建立犯罪人員信息通報機制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將生效的刑事裁判文書以及其他有關信息通報犯罪人員信息登記機關。 監獄、看守所應當及時將《刑滿釋放人員通知書》寄送被釋放人員戶籍所在地犯罪人員信息登記機關。 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及時將《社區服刑人員矯正期滿通知書》寄送被解除矯正人員戶籍所在地犯罪人員信息登記機關。 國家機關基於辦案需要,向犯罪人員信息登記機關查詢有關犯罪信息,有關機關應當予以配合。

(三) 規范犯罪人員信息查詢機制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檢察院和司法行政機關分別負責受理、審核和處理有關犯罪記錄的查詢申請。 上述機關在向社會提供犯罪信息查詢服務時,應當嚴格依照法律法規關於升學、入伍、就業等資格、條件的規定進行。辯護律師為依法履行辯護職責,要求查詢本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記錄的,應當允許,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記錄被執法機關依法封存的除外。

(四) 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為深入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對違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針和「教育為主、懲罰為輔」原則,切實幫助失足青少年回歸社會,根據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實際,建立未成年人輕罪犯罪記錄封存制度,對於犯罪時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記錄,應當予以封存。犯罪記錄被封存後,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執法機關對未成年人的犯罪記錄可以作為工作記錄予以保存。

(五) 明確違反規定處理犯罪人員信息的責任:負責提供犯罪人員信息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及時、准確地向犯罪人員信息登記機關提供有關信息。不按規定提供信息,或者故意提供虛假、偽造信息,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負責登記和管理犯罪人員信息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應當認真登記、妥善管理犯罪人員信息。不按規定登記犯罪人員信息、提供查詢服務,或者違反規定泄露犯罪人員信息,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使用犯罪人員信息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查詢目的使用有關信息並對犯罪人員信息予以保密。不按規定使用犯罪人員信息,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④ 勞教廢除了還有記錄嗎

勞教廢除了還有記錄,由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檢察院、司法行政機關分別建立有關記錄信息庫,並實現互聯互通,待條件成熟後建立全國統一的犯罪信息庫。【法律依據】:《關於建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的意見》(一)建立犯罪人員信息庫為加強對犯罪人員信息的有效管理,依託政法機關現有網路和資源,由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檢察院、司法行政機關分別建立有關記錄信息庫,並實現互聯互通,待條件成熟後建立全國統一的犯罪信息庫。犯罪人員信息登記機關錄入的信息應當包括以下內容:犯罪人員的基本情況、檢察機關(自訴人)和審判機關的名稱、判決書編號、判決確定日期、罪名、所判處刑罰以及刑罰執行情況等。

⑤ 30年前一個朋友勞教過,名字年齡改了還能查的到記錄嗎。

勞教法被廢除,不代表違法行為記錄被消除。
該勞動教養記錄會登記在本人戶籍名下,只要登錄公安網公民信息欄目就可以查詢到哦,還是可以查到犯罪記錄的。

⑥ 勞教屬於犯罪記錄嗎

一、勞教屬於犯罪記錄嗎
1、勞動教養依據國務院勞動教養相關法規的一種行政處罰,公安機關毋需經法庭審訊定罪,是屬於行政處罰的措施,並不屬於刑事犯罪,所以被處勞動教養的人,是不會有犯罪記錄的,不會留有案底。
2、法律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三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對有第(一)項、第(二)項或者第(三)項規定的行為的,處2000元以下2萬元以下罰款:
(一)無理抗拒、阻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的;
(二)不按照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要求報送書面材料,隱瞞事實真相,出具偽證或者隱匿、毀滅證據的;
(三)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理決定的;
(四)打擊報復舉報人、投訴人的。
違反前款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勞教有案底嗎
勞教不算犯罪但是有案底,勞動教養只是一種行政處罰。從法律形式上亦非刑法規定的刑罰,而是依據國務院勞動教養相關法規的一種行政處罰,公安機關毋須經法庭審訊定罪,即可對嫌疑人投入勞教場所實行最高期限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強迫勞動、思想教育等措施。目前我國已經廢止了勞動教養制度。

⑦ 20年前勞動教養過在本人戶籍派出所為什麼沒有查出來

勞動教養記錄會登記在本人戶籍名下,要登錄公安網公民信息欄目就可以查詢。
勞動教養就是勞動、教育和培養,簡稱勞教。
戶籍又稱戶口,是指國家主管戶政的行政機關所製作的,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戶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書。
其是對自然人按戶進行登記並予以出證的公共證明簿,記載的事項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等。
戶籍是確定自然人作為民事主體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派出所是公安系統的基層組織,上級公安機關的派出機構。
派出所主要任務如下:
1、堅決貫徹公安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同犯罪分子作斗爭;
2、防、控各種事故的發生,管理社會治安,維護公共秩序;
3、保障人民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保衛國家安全。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二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前款所稱行政行為,包括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的組織作出的行政行為。
第十二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
(一)對行政拘留、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罰款、警告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二)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不服的;
(三)申請行政許可,行政機關拒絕或者在法定期限內不予答復,或者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行政許可的其他決定不服的;
(四)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於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五)對徵收、徵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
(六)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經營自主權或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土地經營權的;
(八)認為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或者限制競爭的;
(九)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
(十)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支付撫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會保險待遇的;
(十一)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許經營協議、土地房屋徵收補償協議等協議的;
(十二)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
除前款規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提起訴訟的其他行政案件。

⑧ 請問一下 二十多年前被勞教過 現在勞教法已廢除 公安網上還能查出有犯罪記錄嗎

之前被勞教過,公安網上不能查出犯罪記錄。
勞教不算犯罪記錄,勞動教養只是一種行政處罰,並非依據法律條例,從法律形式上亦非刑法規定的刑罰,而是依據國務院勞動教養相關法規的一種行政處罰,公安機關毋須經法庭審訊定罪。現在勞教已經被取消了,所以也不存在犯罪記錄的問題。
犯罪記錄也稱為案底,又稱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在我國法律中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而該犯罪檔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門保存。保存在身份信息的資料庫里。公安系統可以隨時掌握動態。
《司法部、國家檔案局關於罪犯、勞教人員檔案管理暫行規定》第六條 罪犯、勞教人員釋放、解教、死亡和撤銷勞動教養之後,其檔案應進行整理,正副卷合並,每個人的檔案組成一卷或數卷。其檔案材料排列順序如下:
(一)罪犯(含少年犯)檔案:
(1)刑事判決書、執行通知書、結案登記表;
(2)入監登記表、健康檢查表;
(3)罪犯的歷史、自傳材料和本人重要的反省材料;
(4)對罪犯改造表現的考核、獎懲材料,他人對罪犯的檢舉揭發並經過查證屬實的材料,罪犯年終鑒定表,文化程度技術等級證明材料;
(5)罪犯逃跑、行凶、破壞情況及處理結果等材料;
(6)罪犯正常死亡、工傷情況材料和醫院醫療鑒定結論等,罪犯非正常死亡的勘驗材料;
(7)對罪犯提出加減刑的呈批材料;
(8)法院的加刑判決書,減刑、假釋裁定書;
(9)罪犯刑滿釋放、假釋、保外就醫、監外執行材料;
(10)罪犯出監鑒定表,罪犯釋放證明書存根;
(11)罪犯的照片、底片、指紋;
(12)有保存價值的其他材料。
(二)勞教人員(含少年教養)檔案:
(1)勞動教養決定書、勞動教養通知書、呈批表及勞動教養綜合結案材料;
(2)勞教人員登記表,健康檢查表;
(3)勞教人員照片、底片、指紋;
(4)勞教人員考核、獎懲材料,年終鑒定表,文化程度、技術等級證明材料;
(5)勞教人員工傷事故處理情況、傷殘證明材料;
(6)重要問題的反省檢查及坦白檢舉材料;
(7)勞教人員逃跑、行凶、破壞、犯罪情況及處理結果材料;
(8)延長、減少勞教期限的審批材料;
(9)人民法院行政訴訟裁定、判決書;
(10)勞教人員所外執行、所外就醫、試工、試農、試學的審批材料;
(11)勞教人員死亡情況及鑒定結論;
(12)解除勞教審批表、證明書、出所鑒定表;
(13)其他有保存價值的材料。

⑨ 被勞教過的人在公安機關的資料庫有記錄嗎

被勞教過的人,在公安機關的資料庫裡面,一定是有完整的記錄的。是為了被以後備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