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情況報告怎麼寫
很好寫啊,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主要是高級管理層、中級管理層和各業務部門專業技術人員的配備啊。
B. 安全生產法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是如何要求的
新安法規定
第二十一條 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
道路運輸
單位和
危險物品
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應當設置
安全生產
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前款規定
以外
的其他
生產經營單位
,從業人員超過一百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一百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C. 安全管理機構與人員配置包括什麼要素
化工單位需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與專業一致的),配置標准在每50-100人配置一人,從事安全管理的工作人員必須是安全專業,或化工專業人員。
非化工單位需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置標准為每50-200人配置一人
所有企業法人為第一責任人,必須取得對應安全證書,所有安全員也需經過安全培訓後上崗,安全員應為專職,不得分擔其他職務
D.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情況報告怎麼寫
為規范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設置,明確建築施工企業和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標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及《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制定本辦法。 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第一條第二條從事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等活動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設置及其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適用本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是指建築施工企業設置的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獨立職能部門。第四條本辦法所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經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安全生產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並在建築施工企業及其項目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專職人員。第五條建築施工企業應當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在企業主要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本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第六條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具有以下職責:(一)宣傳和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准;(二)編制並適時更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三)組織或參與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及演練;(四)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培訓與交流;(五)協調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六)制訂企業安全生產檢查計劃並組織實施;(七)監督在建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八)參與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會;(九)通報在建項目違規違章查處情況;(十)組織開展安全生產評優評先表彰工作;(十一)建立企業在建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檔案;(十二)考核評價分包企業安全生產業績及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情況;(十三)參加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十四)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第七條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施工現場檢查過程中具有以下職責:(一)查閱在建項目安全生產有關資料、核實有關情況;(二)檢查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落實情況;(三)監督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責情況;(四)監督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的配備及使用情況;(五)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違章違規行為或安全隱患,有權當場予以糾正或作出處理決定;(六)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設施、設備、器材,有權當場作出查封的處理決定;(七)對施工現場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越級報告或直接向建設主管部門報告。(八)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第八條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應滿足下列要求,並應根據企業經營規模、設備管理和生產需要予以增加:(一)建築施工總承包資質序列企業:特級資質不少於6人;一級資質不少於4人;二級和二級以下資質企業不少於3人。(二)建築施工專業承包資質序列企業:一級資質不少於3人;二級和二級以下資質企業不少於2人。(三)建築施工勞務分包資質序列企業:不少於2人。(四)建築施工企業的分公司、區域公司等較大的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分支機構)應依據實際生產情況配備不少於2人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第九條建築施工企業應當實行建設工程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委派制度。建設工程項目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定期將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情況報告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第十條建築施工企業應當在建設工程項目組建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和勞務分包企業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成。第十一條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准;(二)組織制定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三)編制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演練;(四)保證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五)組織編制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六)開展項目安全教育培訓;(七)組織實施項目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八)建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檔案;(九)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第十二條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以下主要職責:(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日常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二)現場監督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三)對作業人員違規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四)對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五)對於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向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六)依法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第十三條總承包單位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滿足下列要求:(一)建築工程、裝修工程按照建築面積配備:1、1萬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於1人;2、1萬~5萬平方米的工程不少於2人;3、5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於3人,且按專業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二)土木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按照工程合同價配備:1、5000萬元以下的工程不少於1人;2、5000萬~1億元的工程不少於2人;3、1億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於3人,且按專業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第十四條分包單位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滿足下列要求:(一)專業承包單位應當配置至少1人,並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險程度增加。(二)勞務分包單位施工人員在5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50人-200人的,應當配備2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00人及以上的,應當配備3名及以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並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險實際情況增加,不得少於工程施工人員總人數的5‰。第十五條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業難度大的工程項目,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數量應當根據施工實際情況,在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的配備標准上增加。第十六條施工作業班組可以設置兼職安全巡查員,對本班組的作業場所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建築施工企業應當定期對兼職安全巡查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第十七條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時,應當審查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其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情況。第十八條建設主管部門核發施工許可證或者核准開工報告時,應當審查該工程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情況。第十九條建設主管部門應當監督檢查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其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責情況。第二十條本辦法自頒發之日起實施,原《關於印發<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和<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的通知》(建質[2004]213號)中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廢止。
E. 建設部關於建築施工企業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有著怎樣的規定專職安全員怎麼分配
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應滿足下列要求,並應根據企業經營規模、設備管理和生產需要予以增加:
(一)建築施工總承包資質序列企業:特級資質不少於6人;一級資質不少於4人;二級和二級以下資質企業不少於3人。
(二)建築施工專業承包資質序列企業:一級資質不少於3人;二級和二級以下資質企業不少於2人。
(三)建築施工勞務分包資質序列企業:不少於2人。
(四)建築施工企業的分公司、區域公司等較大的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分支機構)應依據實際生產情況配備不少於2人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5)如何形容安全管理人員配置充足擴展閱讀:
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以下主要職責:
(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日常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
(二)現場監督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
(三)對作業人員違規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
(四)對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
(五)對於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向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六)依法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F. 安全質量管理人員配置
根據行業和組織的具體情況進行配置;
如果安全、質量問題比較嚴峻,那需要多配置幾個;
如果想對已經規范化了,可以少配置幾個。
還有就是看法律法規要求,危險行業的安全管理人員是有法律規范要求的。
G. 《安全生產法》中規定的生產經營單位關於生產管理人員的配置情況如何要求的
生產經營單位和企業安全工作人員是企業直接負責管理安全生產工作的人員,這些人員對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和技術措施的制定和監督負直接責任,他們的安全素質高低,將會直接影響到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好壞。因此,《安全生產法》第二章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保障中第二十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建築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由有關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後方可任職。考核不得收費。」這條法律規定是對生產經營單位和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人員應具備的條件所提的要求,作為生產經營單位和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人員必須符合《安全生產法》的規定要求。
生產經營單位和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人員的主要職責是:
(1)協助生產經營單位和企業領導組織和推動生產中的安全工作,貫徹《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規、制度在本企業得以正確執行;
(2)匯總和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組織和協助有關部門制訂或修訂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對這些制度和規程的貫徹執行進行監督檢查;
(4)經常進行現場檢查,協助解決問題。遇到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先行停止生產,並立即報告企業領導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6)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
(7)督促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分發和合理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8)參加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試運轉工作和竣工驗收工作;
(9)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進行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發生和職業危害的措施,並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實現。
生產經營單位和企業安全工作人員為保證正確履行其職責,應具備必要的安全專業知識和安全生產工作經驗,具備以下條件:
(1)應當熟悉、掌握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法》及有關法規,政策牢固樹立安全法制觀念;
(2)應當掌握國家頒布的各項安全技術和工業衛生方面的技術規范和標准,並能夠貫徹實際工作中;
(3)應掌握本生產經營單位和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方法,能熟練地運用事故處理、隱患檢查和整改等方面的技術知識;(4)通過系統學,不斷積累安全生產工作經驗,能總結和吸收先進科學的企業安全管理和技術知識,並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積極開展合理化建議活動等。
因此,生產經營單位和企業在選派安全工作人員時,須選拔一些政治思想好,責任心強,並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質、專業技術知識和實踐經驗的人員,通過系統地培訓和教育,符合《安全生產法》規定的要求後,才能讓其擔任企業安全專職工作。目前,有些生產經營單位和企業還指定了一些兼職安全工作人員,這些人員在企業的安全生產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同時也解決了因專職安全工作人員少,工作量大,監督檢查力量不夠和不及時等一系列問題,但對這些人員的要求也應符合《安全生產法》的規定。
H.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怎麼配置
主要有以下3點: ①1萬立方米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 ②1萬~5萬平方米的工程至少2人; ③5萬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應當設置安全主管,按土I建、機電設備等專業設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I. 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標准人數
法律分析:勞務分包單位施工人員在5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50人-200人的,應當配備2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00人及以 上的,應當配備3名及以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並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險實際情況增加,不得少於工程施工人員總人數的5%。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二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恪盡職守,依法履行職責。生產經營單位作出涉及安全生產的經營決策,應當聽取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意見。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因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依法履行職責而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任免,應當告知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