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院旁聽椅是通用設備還是專用設備
這方面的話要看具體的狀況,一般情況下的話它屬於是通用設備的,所以在這方面的話不屬於是專業的。
2. 審判庭原告被告位置
法律分析:面向審判台,右邊為原告座位,左邊為被告座位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法庭的名稱、審判活動區布置和國徽懸掛問題的通知》 第二條 法台前方設原、被告及訴訟代理人座位,分兩側相對而坐,右邊為原告座位,左邊為被告座位,兩者之間相隔不少於100厘米,若當事人及訴訟代理人較多,可前後設置兩排座位。
3. 民事法庭的座位安排是怎樣 急急急急急急急
法庭座位安排固定不變的是:法庭旁聽席正對面的正中間是審判長,審判長兩邊是審判員、人民陪審員,書記員坐在審判人員席位的下前方。
民事訴訟:在以上不變座位的情況下,審判人員座位的兩邊,一邊是原告席,另一邊是被告席,證人席一般是正對審判人員,翻譯人員席位不固定。
(3)被告專用座椅如何配置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十九條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由審判員、陪審員共同組成合議庭或者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合議庭的成員人數,必須是單數。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
陪審員在執行陪審職務時,與審判員有同等的權利義務。
第四十條人民法院審理第二審民事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合議庭的成員人數,必須是單數。
發回重審的案件,原審人民法院應當按照第一審程序另行組成合議庭。
審理再審案件,原來是第一審的,按照第一審程序另行組成合議庭;原來是第二審的或者是上級人民法院提審的,按照第二審程序另行組成合議庭。
4. 法庭的座位安排
需要看是哪種訴訟。刑事訴訟與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的座位安排不同。
不變的部分是:法庭旁聽席正對面的正中間是審判長,審判長兩邊是審判員、人民陪審員。書記員坐在審判人員席位的下前方。
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審判人員座位的兩邊,一邊是原告席,另一邊是被告席。證人席一般是正對審判人員。翻譯人員席位不固定。
刑事訴訟:審判人員座位的兩邊,一邊是公訴人席,另一邊是辯護人席。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方座位一般與辯護人座位在一起,如果人數特別多,可能會另外安排。刑事訴訟的被告人坐在正對審判員的方向,旁聽席位與審判人員席位中間,挨著旁聽席第一排。證人席位一般在中間。翻譯人員席位不固定。
5. 刑事案件的坐位怎麼做
我國刑事案件的法庭座位,到目前為止,依然按照1985年頒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法院審判法庭審判台、公訴台、辯護台位置的規定》執行。
對人民法院審判法庭的審判人員、公訴人、辯護人的座席位置作以下規定:
1.審判法庭的審判區正面設審判台,高二十至六十公分(高度要與審判法庭面積相適應);審判台前方右側設公訴台,高度與審判台相同;審判台前方左側設辯護台,高度也與審判台相同。在審判台、公訴台和辯護台上,分別設置審判人員、公訴人、辯護人的座席。公訴台與辯護台呈八字形,都面對被告人。
2.證人座席位置設在公訴台右下方平地上。
3.現有的審判法庭,凡不符合上述規定的,都應進行改建。今後新建審判法庭都要按照上述規定進行設計、建造。
6. 刑事法庭審判的座位表是怎麼樣的有兩個被告人,還有兩人的家長該坐哪裡
坐在旁聽席上,刑事法庭一邊是公訴人,另一邊是辯護人。
7. 法院庭審的座位安排
最上面中間是審判長,邊上是審判員,審判台左下方是原告及訴訟代理人,右下方是被告及訴訟代理人。如果是刑庭被告在審判台正前方。
8. 什麼是審訊椅,與訊問椅詢問椅有什麼區別嗎
審訊椅根據需要保護嫌疑人與防止發生意外的一種設備,使用多的地點是制fa機構的審訊室內。看守所訊問椅,是看守所使用的椅子。它們都是在比較嚴肅的環境里使用的椅子.
使用對象不同:詢問椅適用於詢問證人、知情人或者跟案件相關的人員;審訊椅主要用於訊問嫌疑人。
只用場地不同:詢問椅適用於詢問室;訊問椅適用於公an局檢cha院。
設計樣式不一樣:詢問椅是不帶任何鎖具的,可以是普通的會議椅,或常規的詢問椅;訊問椅是帶鎖具的,在訊wen過程中,嫌疑人必須坐在訊問椅上,並上鎖,以防逃脫,部分訊問椅還經過軟包處理,有防撞自殘約束的作用。